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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河南省教育厅“2025年撤销高校教师资格行政处罚”的通报

发布时间 : 2026年10月10日     一审一校: 李焰    二审二校: 靳铮    三审三校: 林洁   


河南省教育厅2025年12月31日发布的“2025年撤销高校教师资格行政处罚”的通报,通报中对五名教师做出了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理。处罚决定书显示:

牛驰骋因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被撤销高校教师资格,收缴资格证书,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。

张军党因与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,撤销高校教师资格,收缴资格证书,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。

张莉因挪用公款,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,丧失教师资格,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。

文长安寻衅滋事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丧失教师资格,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。

徐亚龙因组织考试作弊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,丧失教师资格,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。

根据处罚通报,此次处理的五名教师问题性质分为两类:第一类涉及严重的师德师风问题,两名教师因涉及“与学生有不正当关系、与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”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,依据相关法规被撤销其高校教师资格,其教师资格证书被依法收缴。根据规定,自撤销之日起,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。

第二类涉及刑事犯罪,三名教师分别因挪用公款、寻衅滋事、组织考试作弊等违法行为,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处相应刑罚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第十四条规定,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,其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自动丧失。因此,这三人已丧失高校教师资格,且终身不得重新申请认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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